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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項目申報
各縣(市、區)科技局,市經開區、蘇滁園經運局,相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滁州市實施四大工程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配套文件(第一批)的通知》(滁辦發[2017]6號)精神,現就開展2017年度市科技創新政策獎補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補對象及市、縣(市、區)分攤比例
(一) 省創新政策市縣配套獎補
1、省科技重大專項獎補。市、縣(市、區)按3:7分攤,在縣(市、區)獎補到位基礎上,市進行獎補,憑兌賬單申請。
2、購制研發儀器設備獎補。市、縣(市、區)按3:7分攤,在縣(市、區)獎補到位基礎上,市進行獎補,憑兌賬單申請。
3、研發儀器設備租用獎補。儀器設備擁有方由省獎補;儀器設備租用方由市、縣(市、區)按3:7分攤。憑租用合同、付費發票及縣(市、區)先行獎補兌賬單申請。
4、科技保險獎補。市、縣(市、區)按3:7分攤,在縣(市、區)獎補到位基礎上,市進行獎補,憑兌賬單申請。
(二)市創新政策獎補
1、高新技術企業獎補。首次認定的市財政一次性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連續2次通過認定的,市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連續3次通過認定的,按照省有關獎補政策執行。各縣(市、區)按不低于市級獎勵予以先行獎補,憑先行獎補兌賬單申請。
2、國家大學科技園獎補。新認定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外地高校院所在滁建設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的,根據投資規模和運行情況,實行“一事一議”進行獎補。憑認定相關文件申報,市財政全額承擔。
3、創新平臺獎補。對新認定的且通過驗收的省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行業技術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省級質檢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以上科技平臺在參加省組織的運行績效評價中獲*等次的,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縣(市、區)按3:7分攤,高校院所由市財政全額承擔。憑省認定相關文件,縣(市、區)先行獎補兌賬單申請(縣(市、區)可用創新券抵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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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知識產權示范縣獎補。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縣(市、區)、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范縣(市、區)、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省知識產權示范縣(市、區)、省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范縣(市、區)、省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稱號,各獎勵50萬元、30萬元、30萬元、40萬元、20萬元、20萬元。市財政全額承擔,憑認定相關文件申請。
8、孵化器、眾創空間獎補。對經認定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主體1萬元獎勵。市財政全額承擔,憑認定相關文件申請。
9、科技聯絡員獎補。對負責科技統計、科技調查、科技報告等專項工作的科技聯絡人員,根據任務工作量和數據質量,按每人500-1000元進行獎勵。市財政全額承擔,憑《科技聯絡員評審表》相關附件證明材料申請。
二、申報時間
8月和11月分別組織一次申報,截止日期以當月*后一天為準。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窗口提前15個工作日受理申報材料。
三、申報程序
由各屬地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審核和上報申報材料。市科技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核實根據創新政策補助標準提出補助意見,計劃科統一匯總協調市財政局撥款。
四、相關要求
1、涉及市、縣(市、區)分攤補助的項目,在各縣(市、區)先行補助到位的基礎上,憑撥款兌賬單市財政才給以補助。
2、涉及多個部門認定的項目,由相關業務科室負責協調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