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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項目申報
各縣、市、區人民*,市*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滁州市工業經濟發展考核辦法》等4個落實《滁州市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進工業強市若干政策》的配套文件已經2018年4月23日市*第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正文下載: 滁政辦[2018]20號.doc
2018年4月26日
滁州市工業經濟發展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快全市工業經濟發展,充分發揮考核的“風向桿”、“指揮棒”作用,根據《滁州市人民*關于印發滁州市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進工業強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號)精神,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縣市區*,市經開區管委會、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
二、指標體系
(一)計分制指標。
對規模工業增加值總量及增速等10項指標實行計分制考核,總分100分,設置加扣分因素和約束條件。各項指標由市經信委會同市統計局、市工商局按指標對應的考核內容、評分方法和相應權重進行評分(具體指標見附件)。
(二)加扣分因素。
1. 當年新投產入規企業數,完成1個加1分,*高不超過4分。
2. 當年獲批國家新型工業化“*勢產業示范基地”、“特色產業示范基地”的,加2分。
7. 省經信委工業云涉企綜合業務統計管理服務平臺生產運行監測系統數據上報率,達到*的不扣分,每低1個百分點扣0.2分,扣分*高不超過3分。
(三)約束條件。
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原有考核結果予以退位處理,缺額按得分高低依次遞補:未完成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標的;出現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三、組織程序
考核工作由市經信委牽頭會同市直有關部門開展。每年2月底前,數據提供部門應提供考核所需的基礎數據并對數據負責;每年3月底前,市經信委應完成對上一年度各縣市區*、市經開區管委會、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工業發展評價打分,并提出意見報市*審定。
四、結果運用
工業經濟發展考核結果報市*審定后,以市*名義予以通報。同時,對考核結果前三名的縣市區(園區)的工業主管部門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被獎勵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各獎勵獎金總額的10%,其余部分獎勵該單位其他同志,具體分配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五、本辦法由市經信委負責解釋。
附件:滁州市工業經濟發展考核指標及權重
附 件
滁州市工業經濟發展考核指標及權重
序號 |
考核指標 |
|
權重 |
評分辦法 |
數據 提供單位 |
1 |
工業運行 (35分) |
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總量及增速 |
20 |
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兩項指標權重分別為12分、8分 |
市統計局 |
2 |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總量及增速 |
10 |
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兩項權重分別為6分、4分 |
市統計局 |
|
3 |
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 |
5 |
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得分 |
市統計局 |
|
4 |
有效投入 (30分) |
工業投資總量 |
10 |
計算公式=實際完成數/目標任務,完成*以上計10分 |
市統計局 |
5 |
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及增速 |
15 |
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兩項指標權重分別為10分、5分 |
市統計局 |
|
6 |
重點項目建設情況 |
5 |
采用功效系數法,分別按億元以上新開工項目數、新竣工項目數、新達產項目數計算得分,權重分別為2分、2分、1分 |
市經信委 |
|
7 |
技術創新 (15分) |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及增速 |
15 |
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得分。兩項指標權重分別為9分、6分 |
市統計局 |
8 |
民營經濟 (20) |
民營工業增加值總量及增速 |
10 |
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得分。兩項指標權重分別為6分、4分 |
市統計局 |
9 |
新增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數 |
5 |
計算公式=實際完成數/目標任務,完成*以上計5分 |
市經信委 |
|
10 |
新增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數 |
5 |
計算公式=實際完成數/目標任務,完成*以上計5分 |
市工商局 |
滁州市企業幫扶工作考核辦法
為深入推進企業*幫扶,根據《滁州市人民*關于印發滁州市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進工業強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號)要求,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一)市直幫扶責任單位。
(二)各縣市區*,市經開區管委會、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
二、指標體系
(一)市直幫扶單位。
1. 計分制指標:包括基礎工作、走訪調研、組織要素對接、交辦問題辦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五大類14項指標(見附件1),總分100分。
2. 加扣分因素:
(1)上級批示肯定。獲得省委、省*主要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其他省級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7分。受到省直部門通報表揚、肯定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委、市*主要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其他市級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2分。作為省、市典型經驗予以推廣的,每次加5分。
(2)媒體宣傳報道。在省級及以上主流媒體刊登本單位正面宣傳材料的每次加3分;市級媒體刊登的每次加1分。
(3)企業滿意度。幫扶責任單位受到幫扶企業投訴且經調查核實的,每次扣5分。
(二)各縣市區*、市經開區管委會、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
1. 計分制指標:包括基礎工作、政策宣講、走訪調研、問題收集和辦理、要素對接、宣傳報道、企業滿意度、檔案資料管理、幫扶平臺使用等9類27項指標(見附件2),總分100分。
2. 加分因素:
(1)上級批示肯定。獲得省委、省*主要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其他省級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7分。受到省直部門通報表揚、肯定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委、市*主要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其他市級領導批示肯定的,每次加2分。作為省、市典型經驗予以推廣的,每次加5分。
(2)媒體宣傳報道。在省級及以上主流媒體刊登本單位正面宣傳材料的每次加3分;市級媒體刊登的每次加1分。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實施。對考核對象采取分類考核方式。對各縣市區*、市經開區管委會、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和市直幫扶責任單位采取不同考核重點和考核細則。考核由市企業幫扶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并考核打分,考核結果報市*審定。
(二)過程調度。建立企業幫扶工作月簡報、半年和年度考核機制,定期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園區、市直有關部門企業幫扶工作開展情況。各縣市區*、市經開區管委會、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和市直幫扶單位要加強工作臺賬收集管理,年終報市企業幫扶中心作為考核依據。
(三)結果運用。對企業幫扶考核前三名的縣市區、開發園區授予“幫扶工作先進縣市區(園區)”稱號。對市直幫扶責任單位考核前10名的市直單位授予“幫扶工作先進市直單位”稱號。
四、考核獎懲
由市*對各縣市區、開發園區和市直幫扶單位企業幫扶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對考核前3名“幫扶工作先進縣市區”、前10名“幫扶工作先進市直單位”,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被獎勵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各獎勵獎金總額的10%;其余部分獎勵該單位其他同志,具體分配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五、本辦法由市經信委負責解釋。